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第三条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第二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第一节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第四条 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第五条 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弘扬“实干、创新、服务、奉献”的企业精神。
第六条 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第七条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第八条 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第九条 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第十条 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第十一条 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第十二条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第十三条 中层干部必须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员工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中层干部绩效工资以月为单位,按照百分制进行发放。每年对干部绩效考核分数进行汇总,对平均分数小于60分者,予以免职。
第二节 中层干部行为准则
第十五条 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第十七条 中层干部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公司内中层干部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三章 工作的执行制度
第一节 工作执行程序
第十九条 对于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必须严格执行,对于任务的正确性以及所带来的后果应在执行工作的同时,不断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的情况,以给上级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对于上级领导的任务,各中层干部必须明确完成这项任务所需要的时间,如完成这项任务需要其它部门协助完成,也要明确提出。
第二十一条 如果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必须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说明阻碍工作进展的原因。
第二十二条 由于单位工作性质特殊,所有干部必须24小时开机,设置呼叫等待及漏电提示。
第二十三条 干部考核微信问答,必须按人力资源部规定答题。
第二节 会议学习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会议,并明确写出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建议。
第二十五条 要积极地在会议上做出汇报,不能泛泛而谈,对于工作中完成的指标必须给出详实的数据。
第二十六条 中层干部每周例会必须参加,例会不得请假,因公因病不能参加者除外。
第四章 工作的汇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强化管理层次观念,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请示汇报,一般情况下不准越级汇报,越级指挥。
第二十八条 凡涉及到公司利益的问题,责任人必须事先向分管领导请示,严格按领导指示执行,不允许"先斩后奏"。
第二十九条 正在处理中的问题,应向分管领导随时汇报相关进展情况。
第三十条 请求汇报的方式采用口头或书面两种形式,凡涉及到公司整体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上报书面文件的紧急度,按文件呈递处理程序和渠道,送有关领导答复处理。
第五章 对所属部门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中层管理干部应该率先垂范,首先成为下属的老师,为下属提供知识和指导,致力于开发下属的技术和能力,帮助下属调整好个人状态,而不仅仅是监督和管控员工。
第三十二条 中层干部在所属部门中,一定要淡化权力意识,加强责任意识;对所属部门指定部门目标时,要遵循五大原则:即明确性、可衡量性、可接受性、实际性、时限性。
1、明确性: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到的行为标 准。
2、可衡量性:目标是明确可衡量的。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作为衡量是否实现目标的依据。
3、可接受性:目标是要能够被执行人所接受的。
4、实际性:目标在现实的条件下是否可行,可操作。
5、时限性:指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
第三十三条 中层干部召开所属部门会议时,要尽力避免不守时、不负责、不决策、不投入、不执行五个不良倾向。
第六章 处罚办法
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中层干部违反公司规定的,按照员工的双倍处罚,扣除双倍绩效考核分。
第三十四条 中层干部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每次罚款300元,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50分,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任务的,本人引咎辞职。
第三十五条 中层干部工作效率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影响公司整体工作部署的,经查实,每次罚款300元,扣当月绩效考核分50分处,情节严重的,本人引咎辞职。
第三十六条 中层干部对下属部门或人员管理监督不力,不敢大胆管理,对下属采取包庇、袒护或纵容,导致其发生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或者影响工作,经查实,每次罚款300元,并扣当月绩效考核分50分,若发生损失的,与违规当事人同等处罚。
第三十七条 中层干部工作中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每次罚款300元,并扣当月绩效考核分50分。
第三十八条 中层干部违反第二十二条未能及时接听上级领导电话者,需及时回复,若有违反者罚款50元,并扣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未设置漏电提示的,罚款100元,并扣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若关闭手机者,罚款300元,并扣当月绩效考核分10分
第三十九条 中层干部违反第二十三条未答题者一次扣当月绩效考核分10分,超时答题者一次扣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应付答题者一次扣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抄袭答题者一次扣当月绩效考核分10分。
第四十条 中层干部违反第二十六条中层干部每周例会一次不参加扣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两次不参加者扣当月绩效考核分10分, 三次不参加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0分;全年累计五次以上,免除职务。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第三十五条:未按规定着装,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并罚款10元。
第四十二条 员工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不遵守工作纪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在禁烟区吸烟发现一次,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并罚款20元。
第四十三条 员工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第五十条:在宿舍区域内酗酒、赌博、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者,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并罚款100元。
第四十四条 员工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第五十二条:挪用公司财物,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者按照价格双倍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0分。
第四十五条 员工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第五十三条:员工发现不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处理而造成事故者,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并罚款100元。
第四十六条 员工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在办公区域、通道、走廊内,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故意制造噪音者,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并罚款10元。
第四十七条 员工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第五十八条:员工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及杂物等行为,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并罚款10元。
第四十八条 员工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第六十三条:对随意浪费公司水、电、办公易耗品者,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并罚款10元。
第四十九条 员工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若发现未按规定停车的,对所属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并罚款50元。
第五十条 员工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并罚款10元。
第五十一条 员工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禁止在工作时间进行BT下载、看视频、玩游戏、炒股等行为。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并罚款10元。
第五十二条 员工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办公室内不得安装无线路由器,电脑不得下载无线WiFi等软件。其部门负责人每次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并罚款10元。
第五十三条 员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如电热壶,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并罚款50元。
第五十四条 违反《夜间值班管理规定》值班领导夜间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赌博,严禁将他人带入公司留宿。违反以上规定,发现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给予停职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若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针对机扫部、清运部、保洁部的特点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节 机扫部、清运部
第五十五条 驾驶员违反《关于使用车辆定位系统及行车记录仪的管理》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及公司有关规定,不系安全带、超速(>60km/h)、逆行、闯红灯、打电话、吸烟、在公司以外的其它场地无故聚集、聊天等行为,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并罚款10元。
第五十六条 驾驶员在非必要情况下无故使用车载喊话器的,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并罚款10元。
第五十七条 作业车辆不得长时间无故着车,正常着车时长为:夏季(5月1日至10月31日)不得超过5分钟,冬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不得超过10分钟。若因特殊情况(如:车辆维修、气包打气)确需超过规定时间着车的,驾驶员必须做到人不离车,保证出现在车载监控画面内。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并罚款50元。
第五十八条 驾驶员在收车后必须关闭车辆电门(发生故障需维修的除外),无故不关的。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并罚款10元。
第五十九条 驾驶员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分,并罚款10元
第六十条 行车记录仪画面无故消失,或车辆停车超过10分钟未上报情况的。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并罚款50元。
第六十一条 将行车记录仪摄像头遮挡或改变摄像头角度的。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并罚款100元。
第六十二条 员工私自改装、切断行车记录仪或车辆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线路的。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并罚款300元。
第六十三条 监控管理人员对车辆违规行为瞒报、漏报或假报的。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并罚款300元。
第六十四条 驾驶员未严格按照规定对除雪车及滚刷等除雪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造成损坏的,其部门负责人每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10分,并罚款500元。
第二节 保洁部
第六十五条 保洁员、保洁员组长、路管员,违反《保洁部业务管理工作处罚细则》,被分管领导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30元,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
1、每次下班前的半小时,骑车对自己所辖路段全面保洁一遍。
2、保洁员要对路牙下和道路上(机、非、便)的垃圾20分钟巡回捡拾一次;
3、保洁员每天要对岗区和预留路口转角下的垃圾和尘土保洁清扫,清理直到与路面同色。
4、台阶、隔离墩下,公园、学校、医院等单位与道路连接的进出口每日清扫一次。
5、每周四下午清扫各路段设施带一次。
6、垃圾落地位置与保洁员距离不出50米,保洁员视而不见或故意不捡。
7、保洁员没有接到通知,明知规定而自行在机动车道上清理泥沙。
8、在日常保洁作业时,保洁员故意不正确使用工具未按照道路污染情况科学规范使用大、小扫把和保洁镊子来捡拾垃圾。
9、保洁员实行骑车提袋保洁,不会骑自行车、会骑不骑的。
10、保洁员接到部门工作安排后,迟迟不干活儿或拖延执行。
11、保洁员调离本岗路段到其它地方保洁或突击任务,按自己工作岗位对待。
第六十六条 保洁员、保洁员组长、路管员,违反《保洁部业务管理工作处罚细则》(大风天气管理工作部分),被分管领导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30元,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
1、大风天气要检查沿街垃圾桶桶盖是否盖好,以防风将桶内垃圾吹到道路中造成二次污染。
2、保洁员要对机、非、便、中间隔离带、设施带及树坑中、道路两侧绿化带中的纸、袋、盒等垃圾进行清捡作业,先捡树挂和纸片等容易捡的垃圾,然后再细致清捡,接着对路牙下、边角、过街道、台阶等处风吹积起的碎小垃圾。
3、大风刮起时,预防工地和楼房处高空坠物。
第六十七条 保洁员、保洁员组长、路管员,违反《保洁部业务管理工作处罚细则》(降雨前后管理工作部分),被分管领导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30元,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
1、降雨前,保洁员要对道路两侧的排水口、下水井口等通道的堵塞的树叶、淤泥等垃圾进行清掏,保持排水口畅通。
2、降雨时,停止保洁,穿着环卫标志的雨衣,用捅下水板勾疏导被杂物所堵住的排水口。
3、降雨后,先对道路上、积水坑处的垃圾清捡,然后对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的积水处进行清理,积水被清理完毕后与机扫部联系清洗车进行清洗,使道路恢复原色。
4、雨前、雨中、雨后都要把道路中的路况信息及时上报。
5、雨中,尤其是雷雨时段要注意雷电,要躲避雷电。
6、暴雨来时,保洁员要到道路高处安全地带避险,不要到涵洞、低洼处停留。
第六十八条 保洁员组长、路管员,违反《保洁部业务管理工作处罚细则》,被分管领导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30元,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
1、接到开会通知后不参会或关机以致无法再次联系到的。
2、在通知本路段保洁员对其它路段进行支援劳动中,必须通知到个人。责任区段明确到人,分工细致。
3、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4、保洁组长必须遵守《保洁组长岗位职责》和公司的各项规定。
5、在月末保洁组长必须协助路管员对保洁员考勤进行汇总。
6、路管员必须遵守《路管员岗位职责》和公司的各项规定。
7、路管员在月末必须对保洁员考勤进行汇总
第六十九条 保洁员、保洁员组长、路管员,违反《保洁部安全管理工作处罚细则》,被分管领导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30元,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
1、违反着装上岗规定的。
2、违反“交通工具必须安装警示标志”规定的。
3、违反公司逆向保洁等有关安全作业规定的。
4、工作时间内不得两人或两人以上休息和聊天。
5、保洁员集中作业时违反规定没有反映情况的。
6、在清理小面积污染时至少有两名人员进行清理,一名保洁员负责观察另一名保洁员进行清理。
7、在清理小面积污染时至少有两名人员进行清理,一名保洁员负责观察另一名保洁员进行清理。
8、作业时,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不利用交通工具设置“安全桩”。
9、加强对保洁员的安全教育管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隐患现场分析讨论会,必须有路管员和保洁组长组织参加。
10、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要求录用和辞退保洁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专人负责,按计划一一落实整改到位。
11、保洁部在发放大扫帚时,必须由部门派路管员与库管员使用公司专用车辆共同发放,不得由保洁员私自领用或发放,违反此规定的。
第七十条 保洁员、保洁员组长、路管员,违反《保洁部安全管理工作处罚细则》,被分管领导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
1、保洁员在上岗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发现一个不签的。
2、上岗时间脱岗离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上岗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的。
第七章 附则
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并互相监督执行,并有义务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将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本制度未规定事项,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